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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恋人婚前共同商定商定买房,房屋登记双方名字,贷款也是登记双方名字,但后来双方关系破裂,没有结婚,由于主要是女方出资首付和还贷,双方约定女方给男方八万购买其部分权益,并独自偿还贷款;请问应当如何签署协议和公证?男女恋人婚前共同商定商定买房,房屋登记双方名字,贷款也是登记双方名字,请问应当如何签署协议和公证?

合同纠纷 2019-06-14 2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婚前公正还是婚后公正,公正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完全出于自愿。
    即使上述行为均是夫妻一方的所为,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同样可以将此房产公正为共同财产。因为这本是夫妻之间的约定。
    但如果按照归属划分,婚前一方的贷款买房的首付款部分,应该属于婚前首付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夫妻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本身就是双方一起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又一起还贷,如此,即使不公证,也同样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是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要进行补偿。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一方。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要进行补偿。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有哪些情况属于个人财产?   
    1、父母赠与房产并登记在个人名下   夫妻双方结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夫妻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离婚时也算是个人财产。   
    3、以婚前财产购房   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   但是,这种情况下要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主张属于个人财产的一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支付。
  • 对夫妻双方是有效。但是对债权人来讲,如果确实是共同债务,债权人还是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对夫妻双方的效力体现在,如果债权人向双方索要导致约定不承担的一方承担了债务,可以依据双方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则可以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但是需要考虑婚前协议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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