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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浙江舟山工地上班时意外骨折,工地给我买的社保,报销了90%的医药费。本人买的有平安意外险,工地报销后我还能报保险吗?本人在浙江舟山工地上班时意外骨折,工地给我买的社保,报销了90%的医药费。工地报销后我还能报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9-08-22 1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意外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如果是自己单独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也要看具体的产品条款,一般来说,免配额在0-200元之间,报销比例也是60-100%之间。具体的报销手续,可以参考这个: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如果已经住院治疗还需要出具住院期间的病历复印件和出院小结,如果有放射或影像检查需要提供检查报告等)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如果时交通事故或者已经公安机关的事故需要出具该机关部门的事故说明书;如果不是,需要被保险人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具体内容见附件)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发票)及处方(药品清单);
      
    (4)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5)本人的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或到以提供的存折帐号中查询赔款是否到帐。
  • 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找公司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的,那么劳动者无法报销生育保险的。
      
    一、含义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二、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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