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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宁市一家房产评估公司从16年6月01日至19年2月25日在哪上班,但是因为公司拖欠提成跟19年1月工资,在工作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我在2月25日就口头跟领导说了离职,26日收拾就离开公司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法提请仲裁,或者其他的方式。但是因为公司拖欠提成跟19年1月工资,在工作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根据劳动法提请仲裁

劳动纠纷 2019-06-30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订立的,需要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最长时间为十一个月。如果你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存续11个月,那么可以获得10个月的二倍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社保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社保费用缴纳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单位出,另一部分需要由劳动者出,单位代扣代缴,但是应该足额按时上交到社保部门,不得私吞或克扣。单位没有按时上交的,你们可以去社保局查询缴纳情况,反映该违法行为,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及时整改并补缴。
    5.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维权,但是搜集证据材料才有可能赢得仲裁。
  • 没签劳动合同离开了公司,现在不能拿到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可以主张有关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劳动者有权取得实际劳动期间的劳动报酬,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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