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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了。但是法院通知公司法人代表到法院,他总不去。请问一下法人代表负法律责任吗?法官说他不负刑事责任,无法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来公司老板欠我的货款?请问一下法人代表负法律责任吗?法官说他不负刑事责任,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28 20: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居住条件改善目的的实现。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

  • 1、绝大多数情况下,还不起贷款仅仅是
    民事责任,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接触过的案件中,个别特例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即是有证据证明该贷款是以贷款为名,有意实施的诈骗行为。但是,就你简介的信息进行分析,仅仅是普通欠款纠纷,有钱就还,还不起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2、仅是无钱偿还贷款,不适用更不涉及是否会再次拘留。如果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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