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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上交所公告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签署相关资料授权法定代表人一人签署,请问担保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否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一人签署,其他股东或董事都不签字,有效否?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请问担保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有效否?

综合法律 2019-06-26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公司的实质是个人或企业向银行借取资金,但借款过程中银行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降低风险而需要个人或企业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做信用担保。其中,要求担保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承担借款人风险的能力,银行会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进行审核,在指定工作日给及放款,而此时担保公司承担的是担保责任,收取借款人的是担保服务费用。
    P2P网络信贷与传统的投资理财和担保公司有很大区别,它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大环境下资金运转的有效趋势。
  • 你好,关于对外担保法的内容,请参考以下资料:对外担保的核准及备案
    (一)银行提供对外担保:为境内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实行指标管理,指标不超过本外币实收资本的50%或外汇净资产;取消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资格条件限制;非融资性担保实施风险管理,要求被担保人或受益人中一方为境内法人,或至少一方是境内机构依法在境外设立或持股的机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无需外管局核准。
    (二)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余额管理与逐笔核准相结合
    (三)境内企业
    1、被担保人须是担保人依法在境内外设立、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2、被担保人不得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资源开发类企业除外;净资产应为正值;
    3、对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4、债务人以自身财产为自身债务担保无需批准;
    5、担保履约逐笔核准,履约后追偿所得外汇资金结汇需经外管局逐笔核准;
    6、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15日内到外管局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对外担保金额不受被担保人的股权投资比例限制
    2、融资性担保项下主债务资金不得以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借贷等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3、非融资行担保可以不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权限和金额
    4、取消担保人外汇收入要求限制
    5、对外反担保:对境外机构提供的反担保纳入对外担保管理,为境内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不纳入对外担保管理
  • 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均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其职权时,必须做到:
    1 、按照工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法人章程和规章行使职权。
    2 、严格在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3 、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
    4 、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企业利益,不得利用在企业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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