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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进公司时说是三个月转证 我干四个月了 公司不给我转正 我还拿的是实习工资 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21 1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不得延长或增加试用期限,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如果规定试用期三个月的,三个月期满自动算正式员工。
    如果有规定的,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同发》相关条文规定,公司在实习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如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第八十三条量刑。
  • 因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所得并非工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个税法的应税所得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在四千元以下的扣除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除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只有当实习报酬在800元以上的才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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