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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新的租房合同已签,但租客有我签的租房合同在手,出于信任签合同时她说暂没钱等两天给,到现在为止租客未付任何定金,即我一分未收,租房日期从3月14日起生效,我准备3月13日收回房子,我应怎样做?谢谢回复。新的租房合同已签,但租客有我签的租房合同在手,租房日期从3月14日起生效,我应怎样做?

合同纠纷 2019-08-09 12: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租房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租房合同怎么签、如何签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具体如下所示:  
    1.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等;  
    2.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等。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  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得。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谁来承担物业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约定好租赁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违约责任
  • 租房不退租金,具体要看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未到期不能退或者提前退房不能退押金,退押金就比较困难了; 和房东协商解决,看3个月的押金能退多少; 尽快让房东找到续租的房客,让房东将押金退给你; 如果房东实在难缠,怎么也不肯给你让步,可以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讲明情况,他们一般都会出面帮助的,因为房东出租房屋是要向他们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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