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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厂工作了四年,一直没有买保险,近几个月才买的保险,能补交吗?我想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保险纠纷 2019-06-03 2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补交的办理流程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缴费标准:以1000元工资为例子  
    1、(综合医疗是以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综合医疗:1940*(公司
    4.5%+个人2%)=
    126.1元  工伤保险:1000*
    0.25%=
    2.5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
    0.4%=
    12.93元(公司)  生育保险:1940*
    0.5%=
    9.7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
    331.23元  
    2、(住院医疗是以市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住院医疗:3233*(公司
    0.5%+个人
    0.2%)=
    22.63元  工伤保险:1000*
    0.25%=
    2.5元(公司)  生育险:3222*
    0.02%=
    6.47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
    0.4%=
    12.93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
    224.53元
  • 发生了交通事故末得到赔偿,但工伤又没买社会保险。
    1,可以起诉肇事者,主张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如在交通事故中,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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