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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所在地是黑龙江双鸭山市,我在贵州干了5年多,贵州这里已经将我交的临时养老保险转到了黑龙江双鸭山市,双鸭山市社保局说无法合并,请问怎么解决?我的户口所在地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贵州这里已经将我交的临时养老保险转到了黑龙江双鸭山市,请问怎么解决?

保险纠纷 2019-05-29 1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找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手续: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个人无法补缴养老保险,可由单位补缴养老保险。
  • 例如异地社保合并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 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办法,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养老保险能合并。目前规定养老保险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的。
    合并的三种方法:
    1.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前往各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养老保险回户籍地合并,迁移合并的养老保险,并不影响累计缴纳年限。
    只是在未办理迁移社保手续前,自己要保管好在各地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以备将来可以顺利凭缴费凭证迁移养老保险。
    2.最好的方法是养老保险随着工作地点转移时,即时的办理迁移合并手续,这样可以省去将来来回各地迁移养老保险帐户。
    3.养老保险将来并不一定要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在居住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将来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居住工作地的市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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