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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8年8月在单位开始买社保,一直到2018年8月,从2018年9月开始,单位就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只买了医疗保险,我想问,这样可以吗?我从2008年8月在单位开始买社保,单位就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只买了医疗保险,这样可以吗?

保险纠纷 2019-07-23 1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理方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用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如果企业不签订合同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请他们帮助督促企业为你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举报后,有权到有关企业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属实,应该对不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做出处罚。
  • 社会保险金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因此,每个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 医疗保险主要包括: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住院保险,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费(床位费)、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手术保险,这种保险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术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综合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等。
  • 参保职工就医,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处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
    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或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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