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所在的企业已资不抵债,拖欠职工工资、社保、医保等,现在法院已受理我们的破产溝箅申请,但据了解企业资产大部分已抵押在银行或其它债权人,那么根据破产法我们职工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拖欠职工工资、但据了解企业资产大部分已抵押在银行或其它债权人,那么根据破产法我们职工利益能否得到保障。

银行 2019-05-29 18: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从上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呈连续状况,足以证明债务人已达破产界限,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以确保自身利益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当然,如果债务人有还债能力,其自身不主动履行或者经债权人催促仍不履行还债义务的,债权人不需申请债务人破产,只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权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即可。  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只要债权依法成立,且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他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还可以是公民。外国公民也具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债务人破产,享有国民待遇。  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哪些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具体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 破产债权范围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