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骑电动车与另一电动车相撞,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接孩子放学,快到小区门口,对面驶来一电动车,很远就看见对方在一直在低头看手机,没有看路,害怕他撞到我,就大声喊他做提醒,并同时刹车减速紧靠右,对方无反应车速很快直接撞上,导致我小腿受伤,对方也受伤。有一点我逆行,责任会怎么判,我怀孕两个多月,医院拒绝拍片,只能暂作消毒处理,但腿脚肿的厉害无法正常行走骑电动车与另一电动车相撞,害怕他撞到我,导致我小腿受伤,对方也受伤。有一点我逆行,责任会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19-06-05 15: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诚然逆向行驶一方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按规定行驶一方若严重超速,不按规定行驶或故意撞击对方那就结论不同了,可能是次责,可能是全责,也可能是无责。若正常行驶一方电动车无违章违规任何原因,那正常行驶一方就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
    (1)、医疗事故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
    (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合同法》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