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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侓师我儿子和儿媳离婚快一年了他俩昊协议离婚我儿媳他一样都设要连小孩都归我们但是他有4○个二丫方在我家我们也就没要他出抚养费小孩的他只带了我们买给他的金器和他赔来我家的被子他俩在一起亏的债务他俩各还各得就是我想问一下关于我儿媳总是不管小孩要做什么比如课外兴走取活动呀他就逼着我们去给小孩要参加如果不听他的就说要上诉要把小孩要过去那么当时也是他自己不要小孩的这小孩自从生出来一直是靠着我睡的我怎么能被他要回去呢在说他有权理看小孩的我又不是不让他看每次他要见小孩我都送过去给他的我儿媳跟我儿子结婚前已经离过一次婚了当时他离婚时和那边没领结婚证只是生了个小孩当时小孩归那边男的他要出25000元的抵养费给那边男的他手上没有是我们出的是他爸妈和他叔上我们家来拿的那么我想问一下假如他上诉要问我要回我孙子我可以问他要回那2万5千块吗他和别人生的小孩我凭什么要出那个钱呢在说在这离婚的一年里他和我儿子生的小孩一直是我版奶奶和爷爷的一直在抚养这个小孩的那他假如以后真的要上诉的话请问我可以问他讨回他从离婚把小孩给我们直到他以后上诉要回小孩我可以问他要回这笔抁养小孩的生活费吗我想问一下关于我儿媳总是不管小孩要做什么比如课外兴走取活动呀他就逼着我们去给小孩要参加如果不听他的就说要上诉要把小孩要过去那么当时也是他自己不要小孩的这小孩自从生出来一直是靠着我睡的我怎么能被他要回去

综合法律 2019-06-11 0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应该能在民政局补办结婚证证
    2、问民政局结婚证丢了是否可以不补办直接申请离婚
    3、对方不配合导致无法补办的话,民政局应该有登记的记录,应该可以申请让民政局出个证明有夫妻关系的盖章的文件(有夫妻关系,应该不是因为有结婚证,而是因为在民政局有登记)
    4、找个打离婚诉讼的律师咨询俩问题,一是起诉离婚时可以用什么证据替代结婚证,比如民政局证明有夫妻关系的盖章文件、户口本、居委会说明双方是夫妻关系的盖章文件,二是若没有这些文件,是否有可能先立上案,再申请法院去民政局调取双方是夫妻关系的登记记录
    5、这种事情要慎重.
  •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手。
    当事人双方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夫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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