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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老板口头辞退工人,又让工人上班,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6-20 18: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被老板无缘无故辞退,可以收集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可以口头申请辞职。
      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律并无规定采用口头还是书面形式。申请只是一种要约,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用人单位同意的,按协商情况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同意的,继续履行合同。
      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之下,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法定事实下单方合同解除权,但劳动者刑事该项权利,一定要注意:书面通知(不是辞职申请、辞职报告);提前30天,30天未满,不得擅自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合同,让劳动者离职;有效送达,书面通知一定要送达人力资源部,并留有送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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