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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月六号上午离职 我是1月20到公司上班的 一月份的时候说工资要等到三月份才能发 我做到三月份以后就离职了 也签了离职书 说的是每个月十号发工资 我就等了五天 结果后来跟我说公司财务出现问题 全部发放错误 只发了800多给我 我之前在公司申请的扣除网络端口钱也请我们店长申请回来了 结果十号 十一号 催了很久说是十五号发工资 于是我就等了五天吧 结果昨天又跟我正在发 今天店长跟我说叫我等 他们一个个都不知道什么情况 而且我离职了三月份的工资也要等到四月份发给我 我的一月份和二月份工资到现在为止已经是第六天了 还是一直叫我等 没发放 拖欠五天工资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吗 但是劳动合同在公司 我手上也不知道有什么证据 就只有一些短信和微信聊天记录只发了800多给我 他们一个个都不知道什么情况 拖欠五天工资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吗 我手上也不知道有什么证据

劳动纠纷 2019-06-20 0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去劳动局或者法院。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原劳动部《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追讨欠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在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边签字或许盖章即可收效,不必劳作局盖章也收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则劳动合同的建立需求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清晰无误地表达其实在意思。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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