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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朋友结婚三年左右,在一起生活只三个月,办过结婚证,当时给她们家彩礼花了8万块钱,请问彩礼现在能要回来吗?我有个朋友结婚三年左右,在一起生活只三个月,办过结婚证,请问彩礼现在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6-06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国务院第387号令《婚姻登记条例》
    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申请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一方为办理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 彩礼应当退回,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共同财产之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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