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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了男朋友,同居生活,他爸找了老伴,因为喜欢我男朋友,让我离开,我没有离开,对我骂的可难听了,中间我也骂回去了,但是她动手打了我,脸上有挠痕,还有头发掉了好多,我都有拍照片,还有她骂我的我有录音,因为这事,现在我天天睡不着,精神都感觉崩溃了,我可以告她吗?她没有和他爸领结婚证。同居生活,但是她动手打了我,还有她骂我的我有录音,精神都感觉崩溃了,我可以告她吗?她没有和他爸领结婚证。

离婚 2019-07-04 1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形作出如下明确解释: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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