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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奶奶自己有一个单独的土地使用证现在他们都已经去世了但是爷爷奶奶和我老叔在一个户口本上土地确权时把土地使用证收上去了新的土地使用证不给发了爷爷奶奶的两口人的地村里让我们交钱继续耕种我想问问是否合理我爷爷奶奶自己有一个单独的土地使用证现在他们都已经去世了但是爷爷奶奶和我老叔在一个户口本上土地确权时把土地使用证收上去了新的土地使用证不给发了爷爷奶奶的两口人的地村里让我们交钱继续耕种是否合理

房产纠纷 2019-06-18 1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一,不能,如果当事人已经有了新的户口本的,老户口本就不能再用了;  二,户口本的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1、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
      
    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10、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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