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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乙提供房屋抵押,乙贷100万,后乙还不上,被法院裁定查封甲的房产和银行的帐户。查封房产合法,查封甲的银行帐户合法吗?甲为乙提供房屋抵押,后乙还不上,查封房产合法,查封甲的银行帐户合法吗?

银行 2019-06-14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
    2、卖方请提前还贷款赎房,买方选择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交资料,办理资金监管;
    3、银行审查,出具《二手楼按揭贷款承诺书》;
    4、买卖双方向担保公司申请赎房贷款担保,签署担保文件,并向担保公司提交所需资料;
    5、担保公司进行调查、审批后,交易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6、卖方或买方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和手续费;
    7、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8、抵押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后,担保公司向银行还卖方原贷款的余额,赎房成功;
    9、 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办理赎房、领证、注销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手续;
    10、出证后,买方向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1、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同意放款给买方;担保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 1、法院查封房产仅能处理借款问题,若无能力还款,法院不会直接判决该房归对方所有,法院会判决借贷关系成立,由你还款。
    2、判决后,若无能力还款,在执行借贷,法院可能会拍卖处理该套房产。所以,对方强行入住并装修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尝试在本案中提出反诉或另行起诉要求其搬离并支付居住使用费用。
    3、若想出售该房,鉴于已被法院查封,建议提供反担保要求法院撤销查封,这样即可以出售房产并归还借款。
  •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以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
    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因此,经银行同意,抵押期间,是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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