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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我现在还在医院治疗,肇事方出了一部分治疗费现在不管了。当时没报警,现在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6-05 1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受害者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责任人必须予以赔偿。
  •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 1.保护好现场
    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以将现场适当保留一下,但是如果影响到后边行车了,那赶快挪走!不然的话,会因为阻碍交通被罚款的!这时候可以用手机,录个视频是最好的,各个方位走一圈,或者拍几张照片,这些都可以作为是现场的证据!
    2.报警
    保留好现场,就可以打122报警了。报警完以后,就可以等待交警的到来。这期间,如果对方有各种挑衅或者不礼貌的行为等,不要被激怒。一切都等警察来了处理。现在有很多人都是这样,故意激怒你。让后将事情闹大。说是碰瓷的也不为过,所以您别浪费时间,等交警来判定责任!
    3.交警来了之后的处理流程
    首先,警察来了以后,会要求事故双方出示驾照和行驶证,记得,这些东西上路的时候要带全!再有,警察叔叔会检查双方是否有酒驾等行为,如果有,那么事故就不用判定了,酒驾方全责,并且要接受处理。如果没有,就会继续走流程。
    在检查完以上的项目之后,警察就会判定责任了,这时候,就可以将自己录制的视频或者照片提供给警察,当然,警车也要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和以及车辆的划痕来判定责任!然后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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