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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就拆迁了并拿到房子,结婚后并告知我(女方)需要把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因为男方还有土地面积。按人头给钱的。所以我迁到男方家。一年后离婚的。我还能享有这个拆迁补偿吗?需要把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所以我迁到男方家。我还能享有这个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9-06-08 1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当事人双方离婚后拆迁地的房屋是属于当事人(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的前提下,是可以享受到该房屋的拆迁费的;否则当事人离婚后,房屋属于原配偶的,而且户口也是“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是不能享受到拆迁待遇,也不能分配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与户口性质及户口所在地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如果你是有房产证土地证的话,也就是具有合法权益。对方无论是政府还是开发商要求征用你的住房及土地都必须征得你的允许。具体条件是由具有所有权的一方开,然后双方谈判最终达成统一。
    如果你没有与对方谈妥,对方是没有权利强迫你交出房地产的。简单来说吧,比如你去开发商那里买商品房,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按你要求的价格卖给你呢?所以同理。如果不知道提出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参照当地新商品房的价格,至少补偿款足以购得起一套新商品房,以及装修,否则住的好好的谁愿意搬来搬去呢。
    拆迁重建本来就是为改善居住条件,如果反而让你的生活从此陷入窘迫,就违背了拆迁的本意了。作为合法公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 补偿范围是确定拆迁活动造成的损害中,哪些财产利益是应依法给予补偿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依附于房屋而存在;②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③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④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以下特征:①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②收益应当合法产生;③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应予补偿的收益主要有三种,即租金;生产、经营预期收益;费用,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的搬迁补助费。
  • 您好:若您对政府的补偿不满意可以与开发商和政府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在这里,先给您一个参考:
    (1)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2)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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