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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带一男孩,男孩是成年人在外打工,女方和男方生活近十年没有领结婚证,但女方和女方的孩子户口都上在男方户口本上了,近三年时间女方因孩子结婚去照顾小孩了,和男方分开三年以上了,不回来了,那以后要是男方去世,女方和女方的孩子有权利分家产吗女方和男方生活近十年没有领结婚证,和男方分开三年以上了,女方和女方的孩子有权利分家产吗

离婚 2019-06-08 1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属于婚后取得财产就是婚后共有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该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都是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婚姻法具体规定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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