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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8年10月份在某驾校报名考驾照,当时交了3000月报名费,该驾校迟迟不安排考试,也不安排练车,几经交涉无果,要求退款遭到拒绝,至今该驾校还未帮我到车管所报名,连预约科目一的资格都没有,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向监督部门投诉得知该驾校属于无证经营,那么我与该驾校签订的有关驾驶培训服务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如果走诉讼途径,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利益,能得到最大的补偿是否属于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是否属于无效合同,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利益

合同纠纷 2019-07-22 21: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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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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