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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套毛坯住房租出去了4年时间,合同上写着不可以转租转让,但是今天我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在微班发信息公告如下:住房出租,位于幸福花园二区,建水第一小学旁,有一套面积165平的住房出租,四室一厅,一厨两卫,可经营午托,茶室,现在有麻将桌五张,可做住房家用,需要的联系,电话138XXXX4989,微信同号。!我今天去看现在已经是第二方在经营,此信息是第二方发出的,我当时租房子的人默认此信息她不知道、称自己并没有违约,我要回住房她不同意!这样的情况我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合同上写着不可以转租转让,称自己并没有违约,我要回住房她不同意!这样的情况我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纠纷 2019-06-14 09: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未约定转租的,应当经房东同意,否则房东可以解除和你的合同,并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建议协商解决。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什么情况转租人可以再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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