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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在劳动合同内被辞退,请问有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7-30 11: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如果单位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等情形将你辞退,通常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2011年7月1日前未上的社保,如按当地社保规定,能补缴的,可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2011年7月1日后的未上社保,可要求单位补缴。
  •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违法辞退的,从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根据你的入职年限,公司应赔偿你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被炒的证据,申诉书,身份证及复件,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非法的情况下进行辞退员工,则应当给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律程度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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