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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再婚孩子户口可以迁移到现任丈夫名下吗?

离婚 2019-07-29 13: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再婚后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可不迁移子女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章迁移登记第三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第三十二条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记的迁往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或者遗失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或者重新申领。第三十三条按规定允许户口挂靠亲友的户口迁移,被挂靠户的户主为落户担保人,承担通知、督促挂靠人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责任。第三十四条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本规定所称“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第三十六条户内成员因法律关系发生变化,一方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另一方不愿拿出居民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说服教育仍不理的,可以凭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三十七条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的落户规定。本规定所称“市外迁入”,是指跨设区市市辖区或者跨县(市、区)的户口迁入。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因依法履行职权,申请在一定时限一定区域内暂停办理有关户口登记事项的,经同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准的时限和区域内,暂停办理立户分户登记和除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落户、退伍复转军人回原籍落户、归正人员回原籍落户以外的迁入登记。
  • 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可保留相关家暴证据,作为庭上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你可以收集你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或是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这样孩子判给你的机率就大些,关于财产问题,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协议离婚,首先,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网上有很多范本可以作参考),把财产分割方式、小孩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债务等内容在协议里写清,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协议就成立了。
    然后拿上户口簿、身份证、单人免冠照片以及本协议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即可。
    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民政局当天会颁发离婚证。

  •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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