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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现在是一家贸易公司的法人!我是跟别人合伙做的!如果我跟我妻子离婚了!我公司里的财产应不应该给妻子分请问我现在是一家贸易公司的法人!我是跟别人合伙做的!如果我跟我妻子离婚了!

离婚 2019-07-25 09: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此外,如果夫妻结婚前就合伙做生意,股份分三份,男方占两份,女方占一份,离婚时可以按照这个股份的比例分割。如果夫妻结婚后合伙做生意,离婚时按照现值的价值平均分割。
  •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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