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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撞到人了,我送她去医院 检查 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医药费我也付了,然后她叫我赔她误工费,一天500,要赔三天的误工费!我骑电动车撞到人了,我送她去医院 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医药费我也付了,然后她叫我赔她误工费

交通事故 2019-06-19 08: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经行现场勘验,并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可以提出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查封肇事者的车辆,主张侵权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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