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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户口,在广州买社保八年,现在离职了,在另外一个工作地不帮买社保,可以申请退吗?可以退多少?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8-27 1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个人参保的,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参保):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  
    1、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2、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3、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  
    4、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5、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根据国家人保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公布了养老保险跨省转接实施办法,其中一个信息非常重要:不得退保。
    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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