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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结婚前户口在父母户口上,是农业家庭户口,结婚了,自己把户独立出来了,为什么变成家庭户口了,这有什么区别吗?结婚前户口在父母户口上,是农业家庭户口,结婚了,为什么变成家庭户口了,这有什么区别吗?

离婚 2019-07-18 07: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单独立户,但必须符合立户的条件(结婚后户口留在原籍是可以的):  
    1、一般来说,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由于单独立户为地方性的规定,不是全国统一,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为便于说明,以下以贺州的分户条件为例:  申请办理分户:  
    (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  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四)办理分户应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 “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的户口登记形式,与之对应的是“居民集体户口”,是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性质分类的。  
    一、二“元”制时期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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