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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去进货的路上,被一辆车给撞了,对方酒驾,协商私了没有协商好,对方直接走了,能不能构成逃逸,报警后交警也未找对方司机,两天后才出面已测不出酒驾。现在交警认定是我车的责任(对方估计拖了关系),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能不能构成逃逸,现在交警认定是我车的责任(对方估计拖了关系)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7-09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接到报警后,立即出现场,扣押事故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然后勘查现场、拍照、测量、画出事故现场图,对于一般的的事故,现场就能划分责任的,直接划分责任出具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事故比较严重的或者现场不能划分责任的,要扣押事故双方的车辆,然后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像车速、刹车系统、碰撞痕迹等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责任划分,并下达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返还证件,对事故双方进行一次调节,如果能达成协议的,直接签订协议互相赔偿就完事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节结束,交接给你的工作也结束了,事故双方就赔偿的问题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 酒驾出现交通事故时,交强险一般会先赔偿受害人。而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不给予理赔。如果购买的是商业险,是否赔偿则按照保险公司是否将免责条款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投保人来决定的。
    “严格来讲,交强险也是不给予赔付的,但法院在案例审判中,一般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之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者追偿。”《交强险条例》存在的意义在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具有社会公益意义。
    因此,若是被保险人投保了交强险,受到人身伤亡时却得不到赔偿,交强险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而如果是商业险,保险公司已经以合理的方式告知了投保人,投保人出现免责条款中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一般是不给理赔的。
    但若保险公司没有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投保人,并经投保人确认,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会失效。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为了防止纠纷的扩大,最好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是需要派交警进行现场勘查的,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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