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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总共欠1万8千逾期过久说要立贷款诈骗罪,是否成立啊?

债权债务 2019-06-12 0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诈骗罪成立,涉案的车、手机属于赃物,应当被没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侦查机关查封的财产,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执行中案外人对侦查机关的查封、扣押、冻结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执行机构审查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 1、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区别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贷款纠纷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之间在签定、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贷款诈骗和贷款纠纷通常有一个共同点,即贷款人没有偿还到期贷款。贷款诈骗罪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具有非法占有的自的,二是采用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这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因此,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2、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中不包括单位,因此,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对此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是立法的疏漏;其二认为,如单位贷款诈骗的,由于其社会危害性特别大,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可以按照合同诈骗罪处罚,自然人也可以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其三认为这种情形应当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形,对此舍弃特别法而适用普通法条,不仅违背法条竞合的原理,而且也不符合立法本意。高法的会议纪要认为:单位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金融机构的钱款,数额较大的,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不以犯罪论处,不仅放纵犯罪,而且有违罪刑法定原则。行为人或者单位实施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个犯罪构成,就应当以该罪名定罪处罚,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应有之意。因此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行为,尤其是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的贷款诈骗行为,往往为单位所实施。不予处理显然不合情理,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应当注意:对于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特征的单位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合同诈骗罪对单位定罪处罚。笔者认为高法的解释基本上符合刑法原理,对于单位而言,这种情形不属于法条竞合,因为在单位实施本行为时,由于刑法没有将此种行为规定为单位犯罪,事实上就没有相竞合的法条,因为单位并不触犯贷款诈骗罪。但这确实是立法上的一个疏漏,应当在刑法修订是予以矫正。  
    3、司法实践中的冒名贷款行为的性质。  首先讨论共同犯罪中的情况。行为人与其他人相勾结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如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高利转贷为目的,与其他人相勾结,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的,对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以高利转贷罪定罪处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假名骗取贷款的,则不能以本罪即贷款诈骗罪论处。此种情形表现为:虚拟人名贷款;冒用他人之名贷款而被冒用人不知情或者被冒用者贷过款但贷款数额少于金融机构的帐面贷款额等3种情形。这在理论上被概括为:冒名贷款、搭名贷款、盗名贷款以假名贷款。应当根据行为的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及其主体的身份,分别定为:挪用性质反对犯罪和侵占类犯罪。即挪用公款罪或者挪用资金罪以及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等。前者表现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转贷或者归其他个人用途,单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由于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当定为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等。
  •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
    1.4万元的,为拘役刑;
    1.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贷款诈骗达4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五年;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部分,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2、贷款诈骗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人死了欠贷款怎么办?
    1、如果有配偶,配偶偿还。
    2、如果没有配偶,用遗产偿还,拍卖房子或者车子这些。
    3、如果配偶和财产什么都没有,那就不追究了。
    4.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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