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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农民工。工地受伤,十级伤残,医疗费用除外能获得多少赔偿?家是河南。在江西南昌受伤。目前还在住院我父亲是农民工。工地受伤,十级伤残,医疗费用除外能获得多少赔偿?在江西南昌受伤。

劳动纠纷 2019-08-06 16: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成立工伤、发生工伤以后,要先看你所在的公司买了工伤保险没有,如果买了,由公司申报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确定工伤等级,你可以向公司索赔工伤赔偿; 如果你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你索赔工伤赔偿,是非常麻烦的事,你要先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你申请工伤;
  • 你好,关键要看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如果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法人。
    而如果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1)医疗费项目范围=①挂号费+②医药费+③检查费+④治疗费+⑤住院费+⑥其他医疗费用。
    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③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
    重复检查(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应予排除。
    ④治疗费: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⑤住院费: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住院应只限于重伤或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⑥其他医疗费用。
  •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赔偿金没有区别,都是一样的。
    工伤待遇的确定,不看户籍,更不区分农民工和城镇居民。
    并且,法律中无农民工这个概念。)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级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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