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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想咨询一下您,之前公司欠薪3个月,2.28日离职后一天公司发一个月工资3000,因家人住院紧急需要钱,3.1日至3.18日期间要求公司全部结清工资,但公司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 3.19日我去了劳动监察大队,3.21日我又去了劳动仲裁局,3.25日今天公司按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给我发工资了,那之前我去的仲裁局提交的资料怎么办,要撤回吗,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我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已经填写了拖欠工资,申请两倍工资和赔偿金,现在要去劳动仲裁局撤诉吗,但是公司只发了工资,没发两倍工资,请专业律师给个建议,是撤诉重新上诉吗,能上诉两次吗那之前我去的仲裁局提交的资料怎么办,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已经填写了拖欠工资

仲裁 2019-06-13 08: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 1、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3、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被拖欠工资时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如果手中有公司出具的欠条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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