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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侧方有个骑自行车的为了躲避旁边的机动车就和骑电动车的撞到一起了,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交通事故 2019-06-26 2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依据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上述款条交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的一种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因此遇没有投保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罚款。

  • 1、第一步 转移到安全区域。如果车能动,先把车转移到安全区域,以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车后放置警示牌,打双闪灯。
    2、第二步 不要随便和解。如果有汽车撞到你,对方司机说,我们私下和解吧。你一定不要随便答应,尤其是有人受伤时,一定要报警。
    3、第三步 冷静,不随便说话。小心自己说的每一句话,绝对不要说“是我的错”。只陈诉事实,不下结论,尤其不要把过失全部揽到自己身上。
    4、第四步 联系保险公司。交换双方的保险。等拿到警察报告之后,给对方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如实叙述事件经过。同时也要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电话,以免让对方夸大其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5、第五步 估价。如果车因对方责任有损坏,对方会派检查员检查破损车,或者对方保险公司会通知你去指定地方去估价。
    6、第六步 保存所有的相关记录。事件的时间,地点,对方的车牌号,驾照证件,姓名,联系电话, 以及目击证人姓名和电话。尽可能拍下现场的相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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