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们是原告方,对方和我们是邻着,那次他家的手机和钱包丢了,就诬陷是我们拿的。可是天地良心,我们怎么会做那种事,况且那天在场的又不只有我们家,还有路上来往的其他人,可对方偏偏认定是我们,于是就三天两头在我家门口骂,严重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可以告他们诬陷诽谤吗?那次他家的手机和钱包丢了,我们怎么会做那种事,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可以告他们诬陷诽谤吗?

肖像权 2019-07-19 16: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给被害人人格、名誉进行贬损,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诽谤罪的具体规定,它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以及侵占均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