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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打了欠条一直不还,我要起诉起诉费用谁负责

离婚 2019-07-04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1、欠钱不还有欠条的时候,可以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
    2、判决生效后,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帮助实现债权。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钱不还想要起诉有欠条就已经能说明欠款的事实了,当然如果想在录音也是可以的,证据越多越好。如果准备起诉,那么就抓紧时间写诉状,准备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胜诉是没问题的,可是要考虑最终能否拿到钱的问题,如果对方再无其他的财产那么怎么实现你的债权呢。
    调查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也是关键之举,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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