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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产假期间工资是不是按照正常出勤每个月都发?而不是生育保险发了津贴公司再给我了津贴公司再给我?江苏省南京市产假期间工资是不是按照正常出勤每个月都发?而不是生育保险发了津贴公司再给我?而不是生育保险发了津贴公司再给我了津贴公司再给我?是不是按照正常出勤每个月都发?而不是生育保险发了津贴公司再给我?

保险纠纷 2019-06-18 2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女职工产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无需支付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贴而不支付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
    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
  •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在保险公司购买。
    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带上身份证与户口本到社区(或街道)办理。
    个人参保也有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2、以家庭户参保的,只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了。(每月每个人约25元,但这种方式是要,家庭户里所有人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行)。
    以这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缴纳,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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