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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到了不发工资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7-23 08: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本案中,单位要求您办理工作交接并无不妥。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单位要求您交付工作交接的押金是违法的,您有权拒绝。已经交付的,您有权要求退还。您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行为处以罚款。
    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本案中单位拖欠您的工资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补发。
  • 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不给你发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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