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还需要二次手术,但是工伤医疗期已过,我的工资单位该咋发

劳动纠纷 2019-06-14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非工伤医疗期的工资怎么计算: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益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