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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村支部喝醉酒后指名道姓的辱骂妇女,进行人身攻击应该受到处罚吗?

综合法律 2019-06-20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骂人,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醉酒的人,同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喝醉酒的人天天对别人辱骂,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受害人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报案电话110。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 关于律师什么情况受处罚的情况包括多种,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说:律师家暴被处罚,如果因为家暴行为导致犯罪,则会被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二、法律依据:《律师法》(2012修正)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否则,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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