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2002年下岗,一直在自己卖菜,自己交养老金,社保局说交多少钱,就交多少钱。现在到了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局说平时才交百分之二十,还要交百分之十,请问合理吗?我是2002年下岗,自己交养老金,社保局说交多少钱,就交多少钱。现在到了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纠纷 2019-08-02 1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署劳动合同必须交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 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基数参照上一年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其中养老保险的最低缴纳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40%,缴纳比例是20%,医疗保险的最低缴纳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缴纳比例是5%。
    举例说明一下北京地区的养老保险,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是7706元,最低缴纳金额就是7706*40%*20%=
    616.48元。其它地区把当地的平均工资带进去就可以计算得出。
    在北京地区,自己缴纳社保分为低档、中档、高档三个档次,低档每个月缴
    1030.96元,中档每个月缴
    1357.87元,高档每个月缴
    2011.25元。
  • 交社保没满15年,60岁退休能领养老金吗?不能。
    1、根据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养老金的计发遵循的是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原则。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这只是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并不是缴费年限满15年就不需要再缴费,参保人员原则上应该一直缴到退休。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仍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无需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国家对最低缴费年限尚无统一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为男职工三十年,女职工二十五年。
    经济较发达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年限比较短,如北京,男职工为二十五年,女职工为二十年。
    参保职工退休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补缴费用包括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相差的期间内,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医疗保险费用。
  •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