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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淘宝商品通过xx平台下单再次寄给朋友,北京同城。快递员拿走后次日没有投递记录,遂联系快递员,快递员说让我等两天,等了三日仍未收到。再次联系快递员,他说在给他三天时间找寻,两日后再次联系,他说丢了,开始索赔,价值907元。但快递公司(申通)以未保价为由只认赔8倍运费,不能直接联系快递公司投诉,申通客服接入人工需提供订单号,我的订单号只在菜鸟平台有记录,xx系统没有,所有沟通通过菜xx进行,赔付方案菜鸟已定,接受与否在我。本人觉得这种事情很不合理,而且有漏洞,快递员完全可利用此漏洞把没保价值钱物品据为己有。已投诉邮政局7日仍无反馈,希望起诉解决,不知是否可行?快递员拿走后次日没有投递记录,他说丢了,但快递公司(申通)不能直接联系快递公司投诉,是否可行?

消费者维权 2019-06-15 16: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你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自然只找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即可。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三、电脑残余价值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所谓保险公司的鉴定如偏离事实你可以不认可。
  • 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
    鉴于快递公司在15天内仍未能将货物交至客户手中,也就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法院遂作出判决快递公司承当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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