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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信用卡同一家银行的逾期还款单张还可以继续使用两张吗

银行 2019-08-07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一:客户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我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目前状态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第二: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我行、同业、人民银行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最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 只要不是恶意欠款恶意透支消费不还款,是不会上银行黑名单的,作为银行方,如果用户很久没还款,也有自己的一套处理方法。
    1、无意识,忘记还款  主要针对早期持卡人出现的逾期还款行为,一般为逾期7到15天,短信主要起提醒功能。
    2、超过一个月  主要针对超过30天且超过一个账单期以上的逾期行为,进行电话提醒还款。
    3、压根忘记这事  主要针对超过90天以上逾期,银行会安排催收人员到持卡人居住或工作地址上门催缴还款。
    4、老赖或者根本还不上  主要针对超过半年以上逾期,银行会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持卡人进行起诉还款。
    5、属于卷铺盖走人的一类,死不还款  主要针对超过1年以上逾期,银行会将逾期资金进行打包,折价给外包催收公司,负责进行逾期欠款催缴。
  • 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银行就可能会起诉
    一、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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