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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多户一起的旧房改建合同一式两份(开发商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拆迁户没有,这样的合同业主必须接受吗?请问这样的合同约定有效吗?如果有效必须要承担法律结果吗律师事务所一份)这样的合同业主必须接受吗?请问这样的合同约定有效吗?如果有效必须要承担法律结果吗

房产纠纷 2019-08-01 13: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发商应怎样补偿拆迁户?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良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提供可选择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实施建设项目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安置补偿,是指在拆迁房屋中,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按规定折算成货币款,支付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安置房的安置形式。 第四条 经政府批准,对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性质未定的房屋拆迁,应当按本办法实行货币安置补偿。 第五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货币补偿方案安置被拆迁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采用货币安置补偿形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二)被拆除私有房屋的共有人对货币安置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三)拆除出租房屋(合国家有关私房改造政策等原因形成的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对货币安置款的分配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四)房屋产权有纠纷或权属不清的;、
    (五)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六)其它不适宜货币安置补偿的情形。 第六条 实施货币安置补偿的拆迁项目,拆迁人应当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货币安置补偿测算方案,并将不低于拆迁安置补偿总费用85%的资金,存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拆迁货币补偿专户后,方可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一是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
    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
    第二种就是回迁安置房的选择。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拆迁过程找律师的好处,
    1、维权指导。
    2、拆迁项目调查。
    3、参与评估。
    4、参与行政裁决。
    5、确定补偿合理合法。
    6、协商谈判。
    7、代理复议和诉讼。

    实践上拆迁中涉及的问题不止上述这那些内容,往往可能会与其他问题有交叉,如果委托了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相信一定能够帮助当事人能够全面帮助解决被拆迁人的全部法律问题,直到达成满意的补偿结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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