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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冯某借款10万元,只写有借条一张,没有手印,也没有写还款日期,冯某一直赖着不还,最后干脆不认,请问现在我们去法院起诉他,有多大胜算冯某借款10万元,只写有借条一张,也没有写还款日期,冯某一直赖着不还,请问现在我们去法院起诉他

债权债务 2019-07-07 2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 有明确的被告。
    所 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
    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 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2、《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

  • 一、借条没写还款日期的,您有权随时索要,包括诉讼方式,且该等借款不存在诉讼时效过期的问题;
    二、如果起诉获得胜诉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000元的数额完全可以通过扣划工资所得的方式进行;
    三、截至起诉前,你有证据(调去的暂住证信息、租房合同、所居住的居委会证明等)证明其连续居住满1年,可以在其居所所在的区法院提起诉讼。
    四、诉讼费因诉讼标的额不足1万元按件收取,为50元。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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