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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22年,单位只帮我买了12年保险,能否要求单位补买前10年保险。

保险纠纷 2019-09-14 22: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在当事人是指个人参保社保或者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医保是不能补缴的,但是可以申报参保(在没有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不溯及既往);
    2、在当事人是指职工社保的前提下,已经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的,是必须同时参保其他四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养老保险如何申请补缴?
    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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