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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有过暴力倾向~无证据~感情已经破例!已分居~

离婚 2019-07-01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认,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据,比如: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物业办证明。一般来说租房证明是比较好的证据形式,比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等。
    原告提出上述分居的证据,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证据,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这会更容易达到原告离婚之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要审查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等综合因素,绝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
  •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双方不管是谁不愿意离婚,均不对财产分割造成影响。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婚后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分。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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