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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的钱,我压了他房产证!借条有写清楚,但没有到房产做抵押手续。这种情况,如果他不还款,我起诉到法院,能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吗?如果他的欠款人较多,我有房产证和抵押借条,会优先偿还吗?借条有写清楚,如果他不还款,我起诉到法院,能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吗?我有房产证和抵押借条,会优先偿还吗?

离婚 2019-08-04 04: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房产证作抵押 :第
    一、要看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有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如果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就要看你们有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之规定,该抵押无效。

    二、如果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既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也没有根据抵押担保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你抵押担保合同就不成立,更谈不上什么生效了,你可以不理银行。
  • 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后,双方当时人在没由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生效已先后,就应当对于判决的事项进行遵守和施行。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些当时人并不会去遵守判决的内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另一方当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程序。
  • 只要是借贷,出借人就存在收不回借款的风险,而这个风险只能是由自己承担,因此,不能将全部的责任推到法院身上去。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出借人的责任是向法院提供明确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果可供执行而法院法官懈怠不去,那就是法院的责任,可以去投诉。
    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能力还款,那就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了,只有等待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之后,再去追讨。
    如果欠款人去世的话,他的欠款,只能由其继承人在取得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过范围的,就不承担了。
  •  如果债务人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妨碍债权人对该房产申请查封。债权人应当尽可能寻找债务人有无隐匿、转移的财产,并及时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还清银行债务后,该房屋可以解押,债权人有权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债务人未清偿银行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优先清偿银行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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