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江苏省南通市XX退休教师死亡后可以领多少个月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8-01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具体数据,无法计算教师退休基本养老金多少。基本养老金计算涉及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当事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诸多因素,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其养老金自然有很大差别。教师属于事业单位职工,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以广东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1.2%)。方案中明确,“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而视同缴费指数具体计算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印发。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韩飞推荐
  • 工资是劳动报酬,企业职工没有退休因病死亡,企业不补发工资。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
    另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工资是劳动报酬,死者不可能再提供劳动,工资只是发放到死亡当月止。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依据当前政策,在参保缴费满15年的前提下,有如下几种情况可以50周岁退休:
      
    1、职工养老保险的女工人:目前规定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职工养老保险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一定期限的女干部:如果女干部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技术方面工作满一定期限,也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即50周岁退休;
      
    3、经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可以在50周岁时申请病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